贾跃亭第二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乐视的资金危机如今已演变成创始人贾跃亭的信用危机。 12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发现,贾跃亭第二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为(2017)京方正执行证字第00904号。 贾跃亭本次被列为“老赖”的案件涉及华福证券,案号为(2017)京03执755号。 贾跃亭本次被列为“老赖”的案件涉及华福证券,案号为(2017)京03执755号。 贾跃亭有四条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人民币3.05亿元。 二,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按照每日15.25万的标准,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人民币38.77万元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 如果以6月22日开始至12月15日来对违约金简单估算,贾跃亭需要支付给华福证券的总金额达到3.3亿元。 被执行人贾跃亭的履行情况是全部未履行,因此贾跃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该条信息的发布时间是12月14日。 值得一提的是,贾跃亭早已在一个月前因华福证券的案件而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限制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