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美国中文网 首页 财经 查看内容

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

时间: 2018-6-22 00:12| 来源: 人民网|查看: | 评论:   发表评论 分享到微信

摘要: 中国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3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_图1-1


2018年6月22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3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存在倾销,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8年6月23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8%-55.7%不等,征收期限为5年。

中国国内苯乙烯产业于2017年5月25日向商务部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书提出,近年来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苯乙烯产品对中国大陆出口大幅增加,对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造成冲击,为此请求商务部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对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符合《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决定于2017年6月23日发起立案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在初步调查基础上于2018年2月12日公布了该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随后经过进一步调查,做出了上述最终裁定。
深度追踪

    高兴

    难过

    感动

    无聊

    愤怒

    搞笑

    路过
    »

    相关阅读

    发表对《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的评论

    (发表评论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无关内容)

    目前还没有评论 【我要发表评论
    今日热点



    关于我们|节目信息|反馈意见|联系我们|主编信箱|招聘信息| 清除痕迹

    ©2018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