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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集团回应出售海南航空:从未与中国国航有过此类事项磋商

时间: 2018-12-14 01:58| 来源: 澎湃新闻|查看: | 评论:   发表评论 分享到微信

摘要: 针对有报道称海航集团与国航控股母公司中国航空集团磋商出售海南航空等资产,海航集团予以否认。

海航集团回应出售海南航空:从未与中国国航有过此类事项磋商_图1-1


针对有报道称海航集团与国航控股母公司中国航空集团磋商出售海南航空等资产,海航集团予以否认。

12月14日,在发给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的一份声明中,海航集团称,个别境外媒体关于“海航集团就出售海南航空等资产与中国国航磋商”的报道不实。海航集团与中国国航从未有过此类事项磋商。

北京时间12月13日,据彭博社报道,知情人士透露,海航集团已就向中国航空集团出售核心航空资产进行了初步磋商。中国航空集团是国航的母公司。

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的说法称,会谈始于去年晚些时候,至少召开了两次高级别会议,但过去数月,谈判已经降温,由于存在诸多障碍,不清楚谈判是否会继续推进。知情人士称,国航方面在取得行业监管机构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许可后,于去年年末与海航进行了初步接触。讨论涉及的拟收购的航空资产不只上市公司海航控股。

海航集团否认有上述讨论发生。

12月14日,在发给澎湃新闻的一份声明中,海航集团称,海南航空是海航集团贯彻落实“聚焦航空运输主业,健康发展”战略要求的重要载体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目前海航集团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及流动性逐步向好。

国航方面未立即回应澎湃新闻的询问。

海航控股最大股东为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下简称“大新华航空”),持股比例为24.33%。海航集团直接持股3.53%,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新华航空成立于2004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峰,即现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注册资金为60.08亿元人民币,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为大新华航空的第一大股东,占股比24.97%;海航集团为第二大股东,占股23.11%。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大新华航空的第一大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为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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