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指于前年在网上贴文,公开2019年11月西湾河向示威者开枪的警员及其家人姓名、资料及行踪等,涉嫌违反匿名令及法庭起底禁制令。香港律政司就黄之锋行为与另外3名作出近似行为的人士,向高院原讼庭申请交付程序,控告4人藐视法庭。法官24日表示,4人面对的指控属严重,批准进行交付程序。 4宗案件的申请人为律政司司长,4名被控人分别是黄之锋、曾子成、李伯纳及王国樑。警方于网上进行调查,在2020年8月16日发现黄之锋于网上曾贴文,披露2019年西湾河开枪案之开枪警员姓名,并转载带有该警员与家人的相片及个人资料的贴文,涉反法庭颁令禁止向警员“起底”及一宗刑事案件中法庭颁令禁止披露该开枪警员身份的命令。另3名答辩人于Facebook等转载有关报道,分享涉案警员及其妻女之相片,2人分别就藐视法庭被捕,1人因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个人资料罪被捕。 法官指,律政司2020年1月至8月展开调查后,指4人涉民事藐视法庭,事隔20至28个月后才向高院单方面申请交付判决程序。律政司同意应于更早时期提出申请,并指藐视法庭属严重,须予以阻吓。律政司指,藐视法庭属严重罪行,至于有关延误,法官可于判刑时反映,亦可于审讯时商讨。 |